学术交流

学界关注_《生态环境法典》编纂

  • 专题导引:《生态环境法典》的融合与创新

    秦天宝;

    <正>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实践。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宏大背景下,中国环境法学研究以现实难题为导向,致力于将环境法治的生动实践内化为法典化逻辑指引,实现实践诉求向法理范式的学理转化,为构建科学、系统、开放的法典体系提供深厚的学术支撑。《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不仅是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工程,更是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应有之义。

    2026年02期 No.383 5-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53K]
  • 以ESG理念阐释《生态环境法典》绿色低碳发展编

    叶榅平;

    《生态环境法典》绿色低碳发展编的有效实施,需要系统厘清绿色低碳发展的法理内涵,深刻理解规范背后隐含的环境可持续、社会公平与治理有效三者协同的内在逻辑体系。ESG理念将环境、社会与治理整合进一个统一的制度框架和规则体系,追求环境、社会、治理三重价值的协调互动。以ESG理念阐释绿色低碳发展编,可以对其逻辑体系和制度构造进行系统梳理,促进法典的价值整合,增强其治理有效性、社会正当性与体系前瞻性。在ESG视角下,《生态环境法典》绿色低碳发展编在概念界定、价值取向、制度协同与主体权责等方面的规定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需要通过体系性的阐释,挖掘其背后的隐含意义与规则,并通过法学方法论或后续立法弥补不足,积极回应绿色低碳发展面临的系统性挑战。

    2026年02期 No.383 7-2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11K]
  • 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典化表达:重要意义、理论范畴与完善建议

    韩立新;邸卫佳;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作为实现我国环境法规范集成升华的重大立法实践,理应对生物多样性保护问题作出系统回应。这既是推动新时期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制提质升级的内在要求,又是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政治意义的应有之义,同时还蕴含满足生态利益诉求的深层功能期许。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一项纷繁复杂的系统工程,决定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在法典中融入需在宏观法源、中观体例与微观规范三个维度,处理好一般与特别、集中与分散、国际与国内三重理论关系。《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涉生物多样性保护规范虽亮点纷呈,但在形式结构和实质内容上仍存在篇章设置合理性存疑与规范配置“美中不足”的体系缺漏。因应之策在于:一方面,应以“生态”吸纳“资源”的方式对现有篇章进行有效整合,确保“生态保护编”的体例设计实现应有的逻辑自洽。另一方面,应从概念体系构建、法律原则调适以及法律责任制度健全三方面开展法典中涉生物多样性保护内容的完善工作。

    2026年02期 No.383 25-4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85K]
  • 生态环境法典视域下产品碳足迹管理制度优化路径研究

    王秀卫;张鑫;

    产品碳足迹管理制度是应对绿色贸易壁垒、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已逐步从政策倡导向法治化体系构建转型。《生态环境法典(草案)》首次以立法形式确立产品碳足迹管理制度,但在条文体系与制度逻辑视角下,该制度仍存在与企业碳核算规则衔接框架缺失、认证机构定位模糊及责任体系不健全、行政监管权责配置失衡等现实难题。在梳理国内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完善与企业碳核算衔接机制、推进认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监管职责体系,以及强化规则国际互认机制供给等建议,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完善提供合理化支撑,助力国家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绿色低碳治理体系。

    2026年02期 No.383 41-5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70K]

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当代发展

  • 具身智能的伦理风险与价值对齐

    李胜利;江博成;

    作为驱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核心力量,具身智能正推动人工智能实现从数字表征向物理行动的范式跃迁,但也因此催生了贯穿信息域、物理域和社会域的全新伦理风险,具身智能后果不可逆的物理行动能力对现有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构成了严峻挑战。价值对齐作为一种将人类价值观内化于智能体行动的治理范式,理论上具备正当性和必要性,实践中却面临价值转译的技术失真和既有规范的情境失灵双重困境,其根源在于顶层设计中标准、权责和机制的体系性缺失。鉴于此,宜构建一种技术规制、伦理适配、法律治理三位一体的协同治理范式,即通过技术规制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障架构,经由伦理适配确立以人为本的价值嵌入框架,并借助法律治理完善技术融通型的法治体系,从而系统性地应对具身智能的伦理风险,确保具身智能的发展始终与人类长远福祉保持一致。

    2026年02期 No.383 55-6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56K]
  • 人工智能道德增强:新型模式、现实困境与推广路径

    石先梅;

    智能技术催生一种新型道德教育模式:人工智能道德增强。人工智能道德增强是根据具体道德问题提供有效道德建议的智能系统,是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强化。这种道德教育新模式并非简单地运用数字技术提高思政教学效果,而是将道德学习教育与道德实践反思在时间与空间高度融合。非生命特征、缺乏情感体验能力并未否定人类对人工智能道德增强的信赖,随着道德标准体系的完善以及道德判断有效性的提高,这种信赖程度不断提升。当前人工智能道德增强面临着人为的数据偏误、算法偏见和舆论误导风险,需凝聚数智社会合力打破资本逻辑对数据源的扭曲,技术层面除完善道德规范体系和大模型运算能力之外,需强化人工智能共情能力。未来人工智能道德增强或将成为道德教育的重要力量,应看到其可观远景,更要立足其现实困境来逐步推广。

    2026年02期 No.383 68-8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66K]
  • 全球问题的伦理困境及中国应对之道

    徐小轶;武卉昕;

    全球化问题本身就是个道德问题。一部分由系统性矛盾引发的全球问题的伦理困境,如全球范围内道德风险承担的均衡性、道德利益冲突的结构性、道德原则遵循的差序性等,反映了全球问题伦理困境的根本性质。同时,人为的霸权思维主导的伦理欺骗、新自由主义主导下的正义沦陷、文化精英主义主导下的责任逃逸、数字威权主义主导下的国家权利剥夺等是全球问题伦理困境不可忽视的主观肇因,也是各国发挥自身责任探索应对方案的靶向。中华传统文明观、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倡议在价值、理念、实践等领域为探索和应对当代全球问题伦理困境提供中国方案。

    2026年02期 No.383 81-9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34K]

经济高质量发展

  • 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逻辑与进路

    赵放;祝晓薇;刘凡琪;

    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破解技术落地不畅、产业低端困境的关键路径,也是激活新质生产力发展潜能的本质要求。通过厘清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速生产力质态转换、催生新质生产力的内在逻辑,揭示以技术攻坚突破筑牢根基、以产业场景搭建夯实载体、以融合迭代升级激活动能、以价值创造跃迁引领方向的赋能机理。然而,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实践中还存在技术供给与产业需求适配不足、创新链条与产业链条协同欠缺、要素配置与技术转化支撑薄弱、制度保障与融合发展前瞻不足的困境,制约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与发展。未来应以构建技术与产业高效对接体系、健全协同创新一体化推进机制、完善融合导向资源保障机制、打造适配发展政策支撑环境为实践导向,为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速新质生产力培育提供支撑。

    2026年02期 No.383 92-11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21K]
  • 营商环境生态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内在逻辑与实践进路

    赖先进;许文航;

    营商环境生态是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各类生产关系的系统呈现。从复杂系统观的理论角度看,营商环境生态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运行机制必须遵循要素激活、关系重构与效能扩散的内在逻辑,并在“刺激—反应”过程中形塑新的实践进路。研究发现:营商环境生态促进对新质生产力新型劳动者、新型劳动资料和新型劳动对象的要素激活,进而在政府逻辑与市场逻辑的耦合共促、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绿色融合、产业生态与社会生态的协同演进中进行关系重构,最终实现生产范式跃迁、政府治理完善的效能扩散。运用营商环境生态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应通过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遵循因地制宜、角色转换与技术赋能的发展思路,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和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的形成,提升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治理效能。

    2026年02期 No.383 111-12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86K]
  • 制造企业新质生产力影响因素及其组态——基于机器学习与动态QCA双重分析

    耿修林;朱悦;占智勇;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制造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以2011—2023年中国A股上市制造企业为研究样本,基于制度理论和动态能力理论,采用机器学习和动态QCA方法,分析制造企业新质生产力的影响因素及其组态效应。研究发现:企业创新能力、市场化水平、企业规模、政策关注度、企业年龄、政府补贴、股权集中度等是影响制造企业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因素,但单一因素不足以构成必要性条件,其形成依赖多重因素协同作用;高水平制造企业新质生产力的形成路径可归纳为政策驱动型、市场驱动型和协同驱动型三类组态;各组态整体上未呈现显著的时间效应,但部分时间节点存在组间一致性波动,且政策驱动型和协同驱动型模式的组内覆盖度存在地区差异,大部分解释案例集中于东部和西部地区,少数分布于中部地区。

    2026年02期 No.383 127-14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50K]

社会治理现代化

  • 制度转译成生活——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民参与动员机制

    魏新;景丽丽;

    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与人居环境改善、集体产业发展、精准帮扶监测等工作中,面对“农民不在场”的治理难题和“乡村不动”的实践困境,家庭是更具稳定性和现实意义的参与单位。对J市“出彩人家”案例的考察发现,可将乡村治理的宏观制度转译成微观家庭生活来进行参与动员:首先,通过制度拆解,以治理规则的层级化实现家庭吸纳;其次,通过转译赋能创造宏观制度与家庭生活之间的接口和通道;最后,通过生活治理激发农村居民参与治理的内生动力。但当前转译机制面临输入端政策叠加负担、转译进程中对接梗阻与弥合困难、输出端参与行动内卷等困境。提升转译效能、优化参与动员机制的路径在于:提升乡村治理规则韧性,增强治理规则与家庭生活伦理的契合;加强家庭主体参与能力建设,重塑制度接口;优化家庭参与的渠道和反馈,保障农民“参与有效”的获得感。

    2026年02期 No.383 144-15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56K]

文学与历史

  • 论寓言体书写与《庄子》文本生成的游离性兼及《庄子》作者检讨

    陈兹;

    作为中国私人著述发轫期的代表性文本,《庄子》在书写媒介(牍板)与表达范式(寓言文体)双重维度上具有的特殊性,致使《庄子》文本各章节之间呈现出明显的游离性特征。《庄子》一书的作者问题比较复杂,从核心创作层讲,是庄周以长章为单位的寓言体创作;从后学阐释层讲,因庄周创作之初各寓言之间黏合性较低,使衍生性文本在羼入后覆盖和稀释了庄周首创的内容,后世编者的整理活动进一步模糊了庄周原创与后学仿作的界限。跳出以篇为单位对《庄子》作者问题进行研究的窠臼,以长章为单位进行区分的方法更有助于厘清《庄子》不同部分不同层次的作者问题及其成书过程。

    2026年02期 No.383 159-17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64K]